信阳市平桥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务院及省统一部署,2019年3月平桥区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3年来,在省、市三调办精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在区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三调”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平桥区“三调”工作高质量完成图斑调查14.7万个, 举证照片48万张,db举证文件达270g,建立了国土调查数据库,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河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7166.79公顷(1307501.85亩)。其中,水田50888.37公顷(763325.55亩),占58.38%;水浇地3436.82公顷(51552.3亩),占3.94%;旱地32841.6公顷(492624亩),占37.68%。

  (二)园地2622.01公顷(39330.15亩)。其中,果园1930.98公顷(28964.7亩),占73.64%;茶园471.31公顷(7069.65亩),占17.98%;其他园地219.72公顷(3295.8亩),占8.38%。

  (三)林地32959.03公顷(494385.45亩)。其中,乔木林地28628.28公顷(429424.2亩),占86.86%;竹林地327.3公顷(4909.5亩),占0.99%;灌木林地68.06公顷(1020.9亩),占0.21%;其他林地3935.39公顷(59030.85亩),占11.94%。

  (四)草地2979.6公顷(44694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477.27公顷(7159.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平桥区湿地局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508.85公顷(457632.75亩)。其中,城市用地4714.39公顷(70715.85亩),占15.45%;建制镇用地1972.34公顷(29585.1亩),占6.47%;村庄用地22603.69公顷(339055.35亩),占74.09%;采矿用地641.04公顷(9615.6亩),占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77.39公顷(8660.85亩),占1.89%。

  (七)交通运输用地4375公顷(65625亩)。其中,铁路用地543.95公顷(8159.25亩),占12.43%;公路用地1908.92公顷(28633.8亩),占43.63%;农村道路1922.08公顷(28831.2亩),占43.9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462.46公顷(366936.9亩)。其中,河流水面5780.96公顷(86714.4亩),占23.63%;湖泊水面3.03公顷(45.45亩),占0.01%;水库水面5372.3公顷(80584.5亩),占21.96%;坑塘水面11545.74公顷(173186.1亩),占47.2%;沟渠1418.43公顷(21276.45亩),占5.8%;水工建筑用地342公顷(5130亩),占1.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平桥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全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

  信阳市平桥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阳市平桥区自然资源局 信阳市平桥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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