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蔡县自然资源局 上蔡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12月,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拟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109447.88公顷(1641718.20亩)。其中,水浇地107572.48公顷(1613587.20亩),占98.29%;旱地1875.40公顷(28131.00亩),占1.71%。
耕地109447.88公顷(1641718.20亩)全部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
(二)种植园用地
种植园用地1663.23公顷(24948.45亩)。其中,果园1388.91公顷(20833.65亩),占83.51%;茶园2.68公顷(40.20亩),占0.16%;其他园地271.64公顷(4074.60亩),占16.33%。
(三)林地
林地4808.89公顷(72133.35亩)。其中,乔木林地1670.27公顷(25054.05亩),占34.73%;竹林地3.58公顷(53.70亩),占0.08%;灌木林地0.14公顷(2.1亩);其他林地3134.90公顷(47023.50亩),占65.19%。
(四)草地
草地87.41公顷(1311.1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湿地1.3公顷(19.50亩),全部为内陆滩涂用地。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529.77公顷(367946.5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581.84公顷(53727.60亩),占14.60%;村庄用地20877.27公顷(313159.05亩),占85.11%;采矿用地35.13公顷(526.95亩),占0.1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53公顷(532.95亩),占0.15%。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3306.95公顷(49604.25亩)。其中,公路用地1198.07公顷(17971.05亩),占36.23%;农村道路2108.88公顷(31633.20亩),占63.7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54.56公顷(102818.40亩)。其中,河流水面896.37公顷(13445.55亩),占13.08%;坑塘水面1580.31公顷(23704.65亩),占23.05%;沟渠3332.19公顷(49982.85亩),占48.61%;水工建筑用地1045.69公顷(15685.35亩),占15.2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三调”成果是全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