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克难担当、勇毅笃行, 各项社会事业逐步恢复,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22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8221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39181万元,比上年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192372万元,比上年增长7.5%;第三产业增加值450660万元,比上年增长5.2%。三次产业结构为61.8:11.4:26.8。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4.1%、20.7%、35.2%。
户籍人口。全市年末总人口265312人(公安局统计数据),比上年减少3364人,下降1.3%,其中,市属144064人,农场85331人,森工35917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82857人,乡村人口82455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8.9%。男性人口132381人,女性人口132931人,男女比例为100:100.4。0—17岁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0.2%,60岁以上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27.9%。全市人口出生率2.9‰,死亡率8.7‰,人口自然增长率-5.8‰。人口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
指标 |
年末数(人) |
比重 |
年末户籍总人口 |
265312 |
100.0 |
其中:城镇 |
182857 |
68.9 |
乡村 |
82455 |
31.1 |
其中:男性 |
132381 |
49.9 |
女性 |
132931 |
50.1 |
其中:0-17岁 |
27015 |
10.2 |
18-59岁 |
164332 |
61.9 |
60岁以上 |
73965 |
27.9 |
就业情况。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87人,比上年末增长14.6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