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和省、市人普办统一部署下,县人普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协同推进,全体普查人员认真履职、依法普查,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了前期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审核、事后质量抽查和主要数据的汇总等工作。全县七人普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一、常住人口[1]

  全县常住人口为1179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5391人相比,减少7426人,下降5.92% ,年平均下降率为0.61%。数据表明,我县常住人口总体呈下降的趋势。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2]52400户,集体户689户,家庭户人口为 114984人,集体户人口为298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9人减少0.7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区域分布

  8个镇(街道办)中,常住人口数量居前三位的分别为七里村街道办、交口镇、黑家堡镇,3个镇(街道办)合计占全县常住人口数量的比重为66.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镇(街道办)中,七里村街道办和黑家堡镇常住人口增加,其余均为减少。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2027 人,占 52.58%;女性人口为55938人,占47.42% 。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28上升为110.89。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976人,占19.48%;15-59岁人口为71446人,占60.5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543人,占19.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502人,占13.1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4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91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县少儿人口比重增大;受人民生活和医疗保健水平大幅改善,以及人均寿命不断提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县老龄化特征进一步显现。

  六、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9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39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41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262人上升为864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854人下降为115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9462人下降为 359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326人上升为35109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64年提高至8.98年,文盲率[3]由3.42%下降为1.53%。数据反映了十年来随着延长县教育软硬实力的不断提升,人口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七、城乡构成[4]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6452人,占47.85%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1513人,占52.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764人,乡村人口减少1719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62个百分点。10年来,我县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

  八、流动人口[5]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266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8466人,增长46.69%,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30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5295人。数据表明,随着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交通、通讯等人口迁移流动条进一步改善,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查清了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我县人口家底状况。后续,我们会采取更多方式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强化普查数据的分析研究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普查的作用,为有针对性地制定人口相关政策以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延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持。

  注释: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延长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3]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4]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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