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依据省政府决策部署,由省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省情省力调查。这次调查以2022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抽样方法,最终抽样单位为住户,共调查登记人口91万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6000余名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127万人,比上年增加14万人,增长0.23%,同2020年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103万人相比,共增加24万人,年均增加1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

  二、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86万人,占总人口的60.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41万人,占总人口的39.85%。同2021年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0.76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127万人,占总人口的51.0%;女性为3000万人,占总人口的49.0%。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23。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04万人,占总人口的18.02%;15—64岁人口为4055万人,占总人口的66.18%,其中15—59岁人口为3807万人,占总人口的62.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16万人,占总人口的19.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68万人,占总人口的15.80%。同2021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6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3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人均受教育年限为9.63年,比2021年增加0.12年。全省总人口文盲率为4.15%,比2021年下降0.15个百分点。

  六、人口自然增长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全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43.8万人,死亡人口为49.5万人,自然增长人口为-5.7万人。出生率为7.16‰,死亡率为8.09‰,自然增长率为-0.93‰。

  附件:2022年各市常住人口主要指标

  附件

  2022年各市常住人口主要指标

地 区

常住人口

(万人)

城镇化率

(%)

出生率

(‰)

死亡率

(‰)

全 省

6127.0

60.15

7.16

8.09

合肥市

963.4

84.64

8.97

5.39

淮北市

195.0

64.92

7.40

7.90

亳州市

496.0

44.05

7.30

8.86

宿州市

530.0

46.38

8.02

8.94

蚌埠市

330.9

57.92

6.55

6.66

阜阳市

814.1

43.47

7.95

9.48

淮南市

302.7

62.05

5.65

8.20

滁州市

405.0

63.12

6.64

8.02

六安市

437.9

50.50

6.14

9.01

马鞍山市

218.6

72.90

6.84

6.90

芜湖市

373.1

73.55

6.46

6.88

宣城市

249.5

62.60

6.26

9.47

铜陵市

130.1

66.45

5.29

9.91

池州市

132.8

60.23

6.38

8.60

安庆市

415.6

56.29

6.07

9.66

黄山市

132.3

59.38

5.87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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