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邯郸市丛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普查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丛台区顺利完成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人普办反馈的初步数据,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邯郸市丛台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丛台区常住人口[3]为572175人。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190476户,集体户9155户,家庭户人口为532818人,集体户人口为3935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0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4086人,占49.65%;女性人口为288089人,占50.3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61。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4014人,占19.93%;15-59岁人口为352279人,占61.5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5882人,占18.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144人,占全区常住人口12.96%。

  五、受教育程度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827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2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0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5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全区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11.15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404人,文盲率[6]0.59%。

  六、城乡[7]人口情况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99406人,占87.2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2769人,占12.72%。

  七、乡(镇、街道)人口情况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由于区划调整本次普查数据不再与六普数据进行对比。(下同)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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