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两会”精神,动员全州医保系统锐意进取、迎难而上,推动个旧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
2022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6.42万人,比上年减少0.57万人,减少1.56%。其中,城镇职工11.39万人,城乡居民25.03万人。
2022年个旧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及其构成
指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 | 11.39 | 100.00 |
其中:企业 | 8.4 | 73.75 |
机关事业单位 | 2.04 | 17.91 |
其他单位 | 0.95 | 8.34 |
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 25.03 | 100.00 |
其中:成年人 | 18.86 | 75.34 |
未成年人 | 6.17 | 24.66 |
(二)基金收支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81亿元,比上年增加0.92亿元,增长7.79%,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49亿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92亿元,比上年减少1.41亿元,减少11.83%,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6亿元。
(三)医疗待遇
2022年享受医疗待遇144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待遇71万人次,城乡居民享受待遇73万人次。城镇职工住院率24%,次均住院费用9845元。城乡居民住院率14.78%,次均住院费用6640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
全年资助3.4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救助4.74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99万人次,门诊救助2.75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入1734.42亿元,基金支出2132.86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基金决算报表和统计报表数据
[2]住院率计算公式为:
住院率=出院人次÷参保人数×100%
[3]次均住院费用计算公式为:
次均住院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合计÷出院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