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38名干部职工,89名技术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1.1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02891.3公顷(1543369.5亩)。其中,水田283.14公顷(4247.1亩),占0.28%;水浇地162.04公顷(2430.6亩),占0.16%;旱地102446.12公顷(1536691.8亩),占99.57%。以勒镇、场坝镇、坡头镇、五德镇、罗坎镇、花山乡、母享镇7个乡(镇)耕地面积分布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6.4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61.95公顷(9929.25亩),占全县耕地的0.6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830.11公顷(27451.65亩),占1.7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4621.58公顷(369323.7亩),占23.9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244.39公顷(558665.85亩),占36.2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8533.27公顷(577999.05亩),占37.45%。
(二)种植园用地3947.6公顷(59214亩)。其中,果园3435.57公顷(51533.55亩),占87.03%;茶园56.55公顷(848.25亩),占1.43%;其他园地455.48公顷(6832.2亩),占11.54%。园地主要分布在罗坎镇、泼机镇、旧府街道、中屯镇、牛场镇、场坝镇6个乡(镇),占全县园地的63.06%。
(三)林地206530.08公顷(3097951.2亩)。其中,乔木林地136470.99公顷(2047064.85亩),占66.08%;竹林地3158.1公顷(47371.5亩),占1.53%;灌木林地64028.5公顷(960427.5亩),占31.00%;其他林地2872.49公顷(43087.35亩),占1.39%。罗坎镇、杉树乡、碗厂镇、花山乡、五德镇、赤水源镇6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33.88%。
(四)草地2290.8公顷(34362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32公顷(34.8亩),占0.10%;人工牧草地67.28公顷(1009.2亩),占2.94%;其他草地2221.2公顷(33318亩),占96.96%。草地主要分布在花山乡、塘房镇、林口彝族苗族乡、牛场镇、黑树镇5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65.48%。
(五)湿地211.04公顷(3165.6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其中3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0.42公顷(6.3亩),占0.20%;内陆滩涂203.34公顷(3050.1亩),占96.35%;沼泽地7.28公顷(109.2亩),占3.45%;全县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沿海滩涂、灌丛沼泽4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牛场镇、罗坎镇、坪上镇、母享镇、以古镇、大湾镇6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49.1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710.51公顷(250657.6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896.05公顷(28440.75亩),占11.35%;村庄用地13774.06公顷(206610.9亩),占82.43%;采矿用地895.7公顷(13435.5亩),占5.3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4.7公顷(2170.5亩),占0.8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旧府街道、泼机镇、赤水源镇、以勒镇、五德镇、罗坎镇6个乡镇(街道),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3.74%。
(七)交通运输用地6005.94公顷(90089.1亩)。其中,铁路用地173.12公顷(2596.8亩),占2.88%;公路用地3109.14公顷(46637.1亩),占51.77%;农村道路2722.99公顷(40844.85亩),占45.34%;管道运输用地0.69公顷(10.35亩),占0.01%。全县以勒镇、赤水源镇、罗坎镇、五德镇、花山乡5个乡镇分布较大,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33.3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04.43公顷(28566.45亩)。其中,河流水面1410.24公顷(21153.6亩),占74.05%;水库水面282.58公顷(4238.7亩),占14.84%;坑塘水面128.39公顷(1925.85亩),占6.74%;沟渠25.84公顷(387.6亩),占1.36%;水工建筑用地57.38公顷(860.7亩),占3.01%。罗坎镇、五德镇、塘房镇、牛场镇、盐源镇、以勒镇6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分布较多,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1.3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尤为明显。必须要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镇雄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镇雄县统计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