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6月23日)
中江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中 江 县 统 计 局
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我县于2018年4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历时3年,近2500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3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37万公顷(140.49万亩)。其中,水田3.17万公顷(47.53万亩),占33.83%;水浇地0.01万公顷(0.17万亩),占0.12%;旱地6.19万公顷(92.80万亩),占66.05%。其中兴隆镇、仓山镇、龙台镇、集凤镇、永太镇等五个乡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中江县耕地的30.7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3万公顷(28.91万亩),占20.5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1万公顷(31.47万亩),占22.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52万公顷(67.8万亩),占48.2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72万公顷(10.74万亩),占7.6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万公顷(1.57万亩),占1.12%。
二、园地0.24万公顷(3.64万亩)。其中,果园0.16万公顷(2.35万亩),占64.56%;其他园地0.09万公顷(1.29万亩),占35.44%。园地主要分布在通济镇、兴隆镇、永太镇、辑庆镇、富兴镇、龙台镇等六个乡镇,占中江县园地的46.13%。
三、林地6.45万公顷(96.7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52万公顷(82.81万亩),占85.57%;竹林地0.16万公顷(2.33万亩),占2.4%;灌木林地0.62万公顷(9.24万亩),占9.55%;其他林地0.16万公顷(2.4万亩),占2.48%。林地主要分布在集凤镇、仓山镇、继光镇、富兴镇、龙台镇、永太镇、辑庆镇、兴隆镇等八个乡镇,占中江县林地的44.79%。
四、草地0.04万公顷(0.53万亩)。中江县草地只有其他草地0.04万公顷(0.53万亩)。草地主要分布在辑庆镇、兴隆镇、东北镇等三个乡镇,占中江县草地的40.48%。
五、湿地0.004万公顷(0.05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中江县湿地只有内陆滩涂0.004万公顷(0.058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回龙镇,占中江县湿地的70.6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3万公顷(45.51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0.34万公顷(5.08万亩),占11.16%;村庄用地2.67万公顷(40.05万亩),占88%;采矿用地0.02万公顷(0.29万亩),占0.6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07万公顷(0.1万亩),占0.22%。
七、交通运输用地0.44万公顷(6.6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1万公顷(0.13万亩),占1.97%;公路用地0.25万公顷(3.68万亩),占55.67%;农村道路0.19万公顷(2.8万亩),占42.3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万公顷(15.0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22万公顷(3.28万亩),占21.81%;水库水面0.16万公顷(2.34万亩),占15.56%;坑塘水面0.5万公顷(7.53万亩),占50.07%;沟渠0.12万公顷(1.83万亩),占12.17%;水工建筑用地0.004万公顷(0.065万亩),占0.4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我县将进一步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各类自然资源管理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