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合作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作市自然资源局

  合作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15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合作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3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合作市国土利用状况,调查了合作市国土总面积209065.67公顷,形成调查图斑3.13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4278.22公顷(21.42万亩)。合作市耕地全部为旱地,勒秀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34.6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40.75公顷(0.5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3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63.12公顷(1.74万亩),占8.1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712.24公顷(16.07万亩),占75.0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75.35公顷(2.96万亩),占13.8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6.76公顷(0.13万亩),占0.61%。

  (二)种植园用地。合作市无种植园地。

  (三)林地44379.75公顷(66.5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577.52公顷(20.37万亩),占30.59%;灌木林地29705.95公顷(44.56万亩),占66.94%;其他林地1096.28公顷(1.64万亩),占2.47%。勒秀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39.51%。

  (四)草地110123.69公顷(165.1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09796.31公顷(164.69万亩),占99.70%;人工牧草地17.6公顷(0.03万亩),占0.02%;其他草地309.78公顷(0.46万亩),占0.28%。草地主要分布在佐盖多玛乡,占全市草地的26.05%。

  (五)湿地31741.04公顷(47.6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89.91公顷(0.13万亩),占0.28%;沼泽草地31574.07公顷(47.36万亩),占99.47%;内陆滩涂77.06公顷(0.12万亩),占0.24%。湿地主要分布在佐盖多玛乡,占全市湿地的78.6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77.35公顷(4.0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995.21公顷(1.49万亩),占37.17%;建制镇用地17.63公顷(0.03万亩),占0.66%;村庄用地1103.88公顷(1.66万亩),占41.23%;采矿用地444.46公顷(0.67万亩),占16.6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6.17公顷(0.17万亩),占4.34%。

  (七)交通运输用地1234.96公顷(1.85万亩)。其中,公路用地430.97公顷(0.6465万亩),占34.90%;农村道路801.83公顷(1.20万亩),占64.93%;管道运输用地2.16公顷(0.0032万亩),占0.1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77.98公顷(2.2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19.01公顷(2.13万亩),占96.01%;坑塘水面3.79公顷(0.0057万亩),占0.26%;沟渠9.83公顷(0.0147万亩),占0.67%;水工建筑用地45.35公顷(0.07万亩),占3.07%。勒秀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34.8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市委和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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