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第三次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2月28日)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自然资源局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统计局

  2018年9月,我旗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国家确认的数据。全旗“三调”全面采用国家提供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规程、规范,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历时3年,先后动员100余人员参与调查,汇集了119064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旗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87万公顷(133.05万亩)。其中,水浇地3.67万公顷(55.05万亩),占41.38%;旱地5.20万公顷(78.00万亩),占58.62%。耕地主要分布在达茂旗南部的石宝镇、乌克镇、西河乡、小文公乡4个农区乡镇,占全旗耕地的83.8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92万公顷(88.80万亩),占全旗耕地的66.74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84万公顷(42.60万亩),占32.01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0.11万公顷(1.65万亩),占1.23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64公顷(39.60亩),占0.003%。

  二、园地0.88公顷(13.20亩),全部为果园,位于百灵庙镇。

  三、林地3.39万公顷(50.8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0.13万公顷(1.95万亩),占3.835%;灌木林地3.13万公顷(46.95万亩),占92.330%;其他林地0.13万公顷(1.95万亩),占3.835%。林地主要分布在达茂旗南部的石宝镇、乌克镇、西河乡、小文公乡4个农区乡镇,面积占全旗林地的89.28%。

  四、草地155.87万公顷(2338.0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53.11万公顷(2296.65万亩),占98.23%;人工牧草地0.5万公顷(7.5万亩),占0.32%;其他草地2.26万公顷(33.9万亩),占1.45%。草地主要分布在牧区乡镇。

  五、湿地19842.19公顷(29.7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旗仅涉及其中两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1.63公顷(24.45亩),占0.01%;内陆滩涂19840.56公顷(29.76万亩),占99.99%。从区域分布来看,沼泽草地位于查干哈达苏木艾不盖河滩涂下游终点处。内陆滩涂集中分布于本旗西部明安镇北部、巴音花镇南部的开令河流域,本旗中部穿越西河乡、百灵庙镇、巴音敖包苏木、查干哈达苏木的艾不盖河流域,以及本旗东南部希拉穆仁镇、小文公乡的塔布河上游流域。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595.77公顷(21.89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763.20公顷(2.65万亩),12.08%;村庄用地6895.29公顷(10.34万亩),占47.25%;采矿用地5315.00公顷(7.97万亩),占36.4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22.28公顷(0.93万亩),占4.26%。

  七、交通运输用地11696.97公顷(17.5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29.34公顷(6440.10亩),占3.67%;公路用地4471.51公顷(67072.65亩),占38.23%;农村道路6752.79公顷(10.13万亩),占57.73%;机场用地32.94公顷(494.10亩),占0.28%;管道运输用地10.39公顷(155.85亩),占0.0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090.84公顷(12.14万亩)。其中,湖泊水面3760.97公顷(56414.55亩),占46.48%;水库水面326.27公顷(4894.05亩),占4.03%;坑塘水面3253.87公顷(4.88万亩),占40.22%;沟渠119.48公顷(1792.20亩),占1.48%;水工建筑用地630.25公顷(9453.75亩),占7.79%。查干哈达苏木水域面积较大,占全旗水域的56.1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旗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草原、林地、湿地等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旗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要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推进我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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