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2018年3月,安图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部署,县委、县政府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形成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圆满完成调查任务。3年来,全县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调查原则,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3941.84公顷(95.91万亩)

  其中,水田2867.07公顷(4.30万亩),占4.48%;水浇地81.53公顷(0.12万亩),占0.13%;旱地60993.24公顷(91.49万亩),占95.39%。其中松江镇、两江镇、明月镇和永庆乡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70.3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396.29公顷(24.5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5.6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7943.82公顷(26.92万亩),占28.0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8121.61公顷(42.18万亩),占43.9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40.42 公顷(2.16万亩),占2.2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9.70公顷(0.06万亩),占0.06%。

  二、种植园用地1853.25公顷(2.78万亩)

  其中,果园122.70 公顷(0.18万亩),占6.62%;其他园地1730.55公顷(2.6万亩),占93.38%。园地主要分布在松江镇、万宝镇和明月镇,占全县园地的50.73%。

  三、林地644930.13公顷(967.40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635717.26 公顷(953.58万亩),占98.57%;灌木林地3021.93公顷(4.53万亩),占0.47%;其他林地6190.94 公顷(9.29万亩),占0.96%。林地主要分布在二道白河镇、松江镇和明月镇,占全县林地的58.21%。

  四、草地4278.62公顷(6.42万亩)

  其中,其他草地4278.62公顷(6.42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二道白河镇、松江镇和明月镇,占全县草地的77.73%。

  五、湿地8841.71公顷(13.25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范围内分布有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等5个二级类。其中,森林沼泽4234.61公顷(6.35万亩),占47.89%;灌丛沼泽1147.50公顷(1.71万亩),占12.98%;沼泽草地2028.17公顷(3.04万亩),占22.94%;内陆滩涂1080.11公顷(1.62万亩),占12.22%;沼泽地351.32公顷(0.53万亩),占3.97%。湿地主要分布在新合乡、万宝镇和二道白河镇,占全县湿地的60.6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171.17公顷(12.27万亩)

  其中,建制镇3024.44公顷(4.54万亩),占37.01%;村庄4310.00公顷(6.47万亩),占52.75%;采矿用地766.11公顷(1.15万亩),占9.3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0.62 公顷(0.11万亩),占0.8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二道白河镇、松江镇和明月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9.03%。

  七、交通运输用地4606.89公顷(6.92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792.70公顷(1.19万亩),占17.21%;公路用地2217.42公顷(3.33万亩),占48.13%;农村道路1590.31公顷(2.39万亩),占34.52%。机场用地6.46公顷(0.01万亩),占0.14%。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松江镇、二道白河镇和两江镇,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6.4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92.12公顷(9.12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4415.75公顷(6.62万亩),占72.48%;湖泊水面236.18公顷(0.35万亩),占3.88%;水库水面409.78公顷(0.61万亩),占6.73%;坑塘水面648.83公顷(0.97万亩),占10.65%;沟渠249.40公顷(0.37万亩),占4.09%;水工建筑用地132.18公顷(0.20万亩),占2.1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二道白河镇、明月镇和松江镇,占全县水域的56.63%。

  我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尽管我县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同时,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我县耕地、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较为丰富,要坚持生态安全,因地制宜,加快建设生态强县。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安图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图县自然资源局

  安图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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