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整体战略布局,新城区民政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新城区委、政府工作要求,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呼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新城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 主要发展成就

  《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书》被国家民政部评为2017年全国十大创新成果典型案例;“社会救助五位一体综合改革项目”被民政部列为全国“中欧社会保障改革项目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并圆满完成了试点地区5项改革任务;低保无纸化办公被民政厅列为自治区唯一试点地区;2017年启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建成了“一个平台、一个载体、三大服务团队、四类服务内容”为核心的新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坚决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动态超过国家扶贫标准,13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实现了脱贫攻坚“兜底一批”“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目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圆满完成。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独特作用,民政服务机构保障对象实现“零感染”,各类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行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标准化指标体系和规范化审核审批流程,城乡低保实现统筹一体化发放,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了33.6%,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了82%;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提高了22.2%;分散供养标准提高了76.3%。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基本建立。基本民生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应养尽养、应帮尽帮,实现“七个率先”:率先实现“救急难”工作全覆盖,临时救助制度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发挥明显;率先制定出台《新城区民政局审批办理事项操作规程指南》,实现民政工作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保证基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率先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进行家庭家计调查,解决因基层工作人员不足导致动态管理滞后等现象发生;率先实现城乡低保网上审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率先启用智能化服务管理困难人群工作模式,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实现各类人群不同需求无缝对接;率先制定出台《新城区城市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因突发急难事件无法及时救助问题;率先实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高龄津贴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因等待期过长不能及时救助突出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加强基层民主选举,完成新城区24个村、57个社区居委会第十届、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民主决策效率大大提高,村委会换届基本实现5个百分百,社区居委会全部达到5个百分百比例。加强基层民主监督、民主管理,2020年哈拉沁村、沙梁村确定为呼市、自治区纪委监委“三务公开”现场观摩点并圆满完成观摩任务;2020年保合少镇恼包村、野马图村村规民约被自治区民政厅评选为优秀村规民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向好发展,广泛进行社会工作宣传,持证社会工作者206人。有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共103个,其中社会团体2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1个;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完成3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

  基本社会服务全面推进。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公办、民办养老机构4家,床位数398张,新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17年晋级自治区“三星级”敬老院,并被自治区质监局列为全区综合养老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2020年完成公办养老机构“公建国营”运营模式;建成5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社区;2017年率先在自治区开展高龄和重度残疾人智能人脸识别工作;完成8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殡葬改革继续深化,积极推进文明祭祀新风尚,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圆满完成新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公共服务迈出新的步伐。扎实开展区划和界线联检工作,新增社区居委会9个。

  第二节 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准确把握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使新城区的民政工作向着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力。

  中国社会整体上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稳中向好,国家和地方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新城区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保障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新城区民政事业综合发展水平还不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深层次的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尚未解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民政事业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加凸显。2020年11月,我区常住人口699672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8.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2.97个百分点,意味着城镇民生服务对象的数量大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后,如何有效巩固脱贫成果成为新的课题。共同富裕既定政策的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等,对我区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老龄化进程处在加速阶段。2020年11月,新城区户籍人口439575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83696人,占比19.0%。老龄化进程处在加速阶段,在未富先老整体压力加大的同时,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养老的问题尤其紧迫。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一部分高收入群体的形成,为加快养老健康服务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国家有关养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落地,新城区的养老事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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