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领域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发展产业融合、资产租赁、资金收益等模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管好农村“三资”责任田。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四)更加注重建管结合,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对照“省级园林县城”申报标准,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补齐城乡建设短板,科学有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强化规划引领。坚持多规合一,统筹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产业布局、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22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布局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武灵镇为核心、东河南镇和落水河乡为两翼,促进产业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支持上寨镇打造县域副中心,带动南山片区发展。
突出项目支撑。以“3311”工程为牵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全力打通育英街、贯通迎宾路、改造新农村路,打造沙河、泽水河、塌涧河三条景观带,新建工人文化宫,实施唐河公园南区改造工程,形成“五横七纵”路网结构,更好满足群众出行、文化生活和休闲娱乐等方面需求。完成15个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北环星城、盛世闲庭、华瑞御花园等房地产工程。实施唐河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城乡高质量供水。
强化精细管理。扎实开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加大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常态化管护力度,推动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开展“清违治乱”,严打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站所作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
(五)更加注重生态建设,持续推进绿色转型。不断提升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水平,一体推进治山治水治气治城,守牢绿水青山,铺就发展底色。
精细开展治污减排。深入落实工业减排、扬尘治理、面源整治和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各项措施,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有序推进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警体系。实施污水处理厂增建调节池工程,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完成上、下北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上寨镇、东河南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发展,加速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以扩绿、补绿、护绿为原则,持续向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以及县城、村庄、道路等区域拓展绿化空间。实施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57万亩,森林抚育0.7万亩。
统筹开展生态修复。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开展唐河流域生态修复,完成城头会泉域保护二期工程、大东河治理二期工程、南水芦断面水质提升湿地工程,实施赵北河东峪上游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探索实施“生态修复 废弃资源利用 产业融合”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
(六)更加注重民生改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步步为营、稳扎稳打,解决好岗位、学位、床位、车位等现实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专项招聘活动,建设公益性零工市场,开发公益性岗位,大力实施以工代赈,落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助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4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00人。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优化资源布局,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拿出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经费,对教育教学进行表彰奖励。推动城镇三小、四小、二中分校年内投入使用,加快五小、五中建设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消除“择校热”“大班额”。建设五幼、六幼,强化学前教育保障力度。建设少年体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启动职教中心建设前期工作,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水平。
加快建设健康灵丘。提升基层医疗能力,启动县第二人民医院(上寨卫生院)建设前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试点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促进中医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完善健康服务体系,加强65岁以上老人健康服务。落实优生优育政策,办好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民生实事。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对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体系,研究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前期工作。
繁荣发展文体事业。大力开展文化惠民工程,举办“大地欢歌”乡村文化活动年、第十六届平型关文化旅游节,完成“送戏下乡”200场次。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水平,支持创建“罗罗腔”剧种传承发展公司,让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活力。开展全民健身行动,举办第六届农民运动会,做好十六届省运会三项赛事承办工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应扶尽扶。加强社会救助、大病救助、低保、特困供养等工作,加大对孤儿、农村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力度,让他们生活无忧。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深入推进农村“颐养工程”,试点实施社区幸福养老工程,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