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496954人,其中,男性249997人,女性246957人;城镇人口295115人,乡村人口201839人。人口出生率为8.7‰,人口死亡率为3.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
全区常住人口64.45万人,城镇化率76.4%,出生率6.1‰,死亡率6.0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0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23元,同比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21元,同比增长6.7%,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3:1,比上年缩小0.07。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34.7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3.08万人,城乡居民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31.67万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2.6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6.5万人,城乡居民已纳入养老保险人数达16.13万人。
指标解释:
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是反映经济总体状况最重要的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和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活动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付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
注:
1、本资料数据为初步统计或月快报数据;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粮食总产量、播种面积,肉类产量均为市统计局根据国家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评估认定的数据;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6、文中“增长”和“下降”均指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或下降;
7、户籍人口数为公安年报数中的户籍人口;
8、常住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为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据。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9、财政、金融、教育、文化、卫生、人口、社会保障数据均为相关部门提供。
10、由于小数点位数保留的原因,个别指标分项加总与合计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