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22年专利授权量共67件,其中发明专利0件,实用新型57件,外观设计1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0.3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0.06件。
十、文化、卫生、体育
全县文化馆1个,文化站10个。剧团1个,社会文化团体2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其中图书藏量93915册,报刊藏量16489册。全年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80场次。全县240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0名,省级传承人9名,市级传承人54名,县级传承人177名。全县广播节目1套,电视节目1套。电视综合覆盖率90%,广播综合覆盖率97%。全年放映公益性电影4216场次。
全县拥有县级医院4个,乡镇卫生院18个,卫生室180个,民营医院7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045床,个体诊所35家,学校卫生室1个,疾控中心1个,厂矿站所3个,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274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95人。
全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行政村体育惠民工程24个。成功举办全县干部职工健步走、“澄城樱桃杯”羽毛球邀请赛、美丽乡村篮球联赛等赛事活动14项,其中市级2项,县级12项,参与人数近9万人次。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14人,体育社会组织32个,健身活动站点206个,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县人口的43.6%。全年审批二级运动员3名,全市现有澄城籍注册运动员23名。
十一、水利
全县水库17座,水库库容8577.33万立方米,水电站1座,泵站73处,水闸14座。水利供水工程总供水量达到8201万立方米。城市自来水厂2处,年供水量484.6万立方米;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225处,年供水量495万立方米。灌溉面积33.52千公顷,水利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0.07千公顷。堤防长度7.56公里,保护人口数量0.26万人,保护耕地面积0.21千公顷。
十二、环境保护
2022年现有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97%。
2022年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64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6天,占全年比重为81.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天数68天,占全年比重为18.9%。其中:轻度污染66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2天。六项污染物浓度基本情况: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14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16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为157微克/立方米;co第95百分位数为浓度1.2毫克/立方米。
2022年,2个市控断面县西河下段村断面为ⅱ类,大峪河茨沟桥断面为ⅳ类。
2022年,全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质量等级为“较好”,交通干线噪声昼间质量等级为“好”,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功能区标准限值,声功能区达标率100%。
十三、人口与人民生活
据抽样调查,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9.95万人,出生率5.81‰,死亡率9.93‰,其中城镇人口14.29万人,乡村人口15.66万人,城镇化率为47.71%。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01元,同比增长6.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381元,同比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87元,同比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973元,较上年增长7.44%。城乡居民收入比2.53:1,较上年缩小0.04。
十四、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014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74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41人。
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095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8530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6497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009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86488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755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9659人。
全县养老机构11个,其中民办养老机构8个,床位数589床,入住人数212人;公办养老机构3个,床位数360床,入住人数225人。农村互助幸福院136所,床位数914张。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15所,床位数209张。
2022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4961户、12539人,其中纳入城市低保328户、723人,月人均补助426.03元;纳入农村低保4633户、11816人,月人均补助318元。城市低保5517户12437人、平均保障标准610元/月的差额救助;农村低保74633户191095人、平均保障标准203-403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五保)725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66人,基本生活标准6300元/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5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0人,基本生活标准12000元/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2100-5256元/年,临时救助2356人次。
2022年,保障孤儿524人次,孤儿大学生保障标准1400元/人/月,其它孤儿保障标准10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50人次,低保户保障标准1000元减低保金补差每人每月,非低保户700元/人/月。共保障残疾人83447人次,其中18岁以上54159人次,保障标准60元/月;18岁以下1002人次,保障标准100元/月;重度护理28286人次,二级残疾平均保障标准80元/月,一级残疾平均保障标准120元/月。
2022年,办理结婚登记1532对,离婚登记500对,补发结婚证1246对,补发离婚证29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