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 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 计算。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社局;财政数据来 自市财政局;新建公路里程、公路运输、水运等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公园绿地面 积等数据来自执法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公司;互联网用户、电话用户等数据 来自市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货币金融数据来自人行;科技型企业、专利等数据来 自市科技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旅游、体育等 数据来自市文旅局;电视广播等数据来自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中心;安全生产数据 来自市应急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其他数据来自宁德市统计局和国家 统计局宁德调查队。